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 郑 昕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示范平台建设取得实效 张鹏摄
2012年,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到位,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状况有所缓解。截至今年9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29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8.6%%,同比增长20.7%%,增速比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分别高9.9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
今年,在部党组的关心和领导下,在部内相关司局的支持配合下,在各地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以国发14号文件的出台和贯彻落实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狠抓政策协调和落实,不断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完善服务,突出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
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全力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经营压力大等问题,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和部领导的要求,我们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上报国务院。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文件从加大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推动创新发展、加强公共服务等8个方面,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这是国务院首次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出台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推动文件的贯彻落实,我们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研究起草了文件的分工方案,上报国务院。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国办函[2012]141号),方案涉及27个相关部门、75项具体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两次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三次召开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两次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及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举办研讨班,对贯彻国发14号文件进行部署。部长苗圩、总工程师朱宏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同时,积极通过新华网等各类媒体对国发1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目前,国发14号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正在逐步落实。中央预算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141.7亿元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国发14号文件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全面实施,各省(区、市)都按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限执行。据税务总局测算,仅此一项政策,将减轻税负290亿元,惠及924万户个体工商户。
(二)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为积极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把今年确定为中小企业服务年,主旨是“服务企业,助力成长”。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了中小企业服务年电视电话动员会议,部长苗圩、总工程师朱宏任出席会议进行部署。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开展,得到各方面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也受到企业的好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共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政策巡讲103场,参加活动人数超过2.4万人,免费发放政策百问百答和国发14号文件宣传册近15万册。与教育部联合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为8106家中小企业免费发布招聘岗位9.6万个。各地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约2万场次,服务企业130万家次,开展了50万人次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和100万人次的信息化培训。
(三)引导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我们把实施中小企业“十二五”成长规划作为加快转变中小企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推动实施“两个工程”和“四个计划”。积极发挥资金引导作用,今年配合财政部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2亿元,其中80%%用于小型微型企业和改善服务环境,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配合部规划司安排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约35亿元,支持技改项目1803个,带动企业投资425亿元。为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与科技部签署了《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合作协议》。继续深入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落实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要求,推动创业兴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企业[2012]347号),推动降低企业注册门槛,简化企业创办审批程序,完善小微企业创业兴业政策,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兴业。
(四)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配合财政部安排1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565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低收费担保业务达到6038亿元,受保企业超过了16万户。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179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免征3年营业税政策,取消4家不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继续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积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举办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培训班,开展中小企业上市、“三集”发行等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培训和咨询服务。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到位,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状况有所缓解。截至今年9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29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8.6%%,同比增长20.7%%,增速比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分别高9.9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629家,比去年年底增加了1447家,贷款余额5330亿元,前三季度新增贷款1414亿元。
(五)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示范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在财政部的支持下,安排首批10个省平台网络续建项目1.1亿元,安排北京等10省(区、市)新开平台网络建设项目资金1.9亿元,其中市县和产业集群平台277个。修订印发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认定了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8家。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公布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全年共完成50万人次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安排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服务业务补助资金5000万元,支持123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培训和信息服务。
(六)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交流合作。成功举办了两个国际性展会,一个是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来自20个APEC成员经济体的1600多家中小企业参展,投资贸易签约总额187.9亿元。一个是第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共有展示面积10万平方米,设有10个展馆,4886个展位,2400余家国内外企业和机构参展,参展参会客商超过24万人次,共达成合同金额60.4亿元,意向金额306.56亿元。不断深化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参加了第19次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组织了第四次中欧中小企业政策对话会议、中瑞中小企业创新论坛、中欧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论坛等重要会议和活动。与瑞典、美国等国签署了共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计划、协议等。积极推进中德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批准设立了中德(太仓)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和中德(连云港)中小企业产业合作区。组织举办2012年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中德中小企业合作论坛,与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签署了新的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协议。继续推动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合作培训项目,共组织4批次共80名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国培训和首批德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华培训交流。
认真办理两会建议提案,特别是全国人大交办的“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体制机制”重点处理建议。全力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有关工作,起草了后评估报告和支撑报告等。
2013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总体思路
2013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落实国发14号文件为重点,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着力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型微型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新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第一,着力营造环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以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为重点,积极推动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和落实。要进一步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政策协调,完善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要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第二,着力完善服务。以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继续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推动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继续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落实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融资服务。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内生动力。
第三,着力推动创业兴业。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兴业,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建立一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兴业。要继续实施大学生网上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四,着力推动创新和集聚发展。要把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和集聚发展作为工作的抓手和载体,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发展专业化、特色化;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品牌建设和专业市场发展。